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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基會與海協會有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的共同意見
簽訂日期: 民國 102 年 06 月 21 日
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兩會於上海舉行第 9 次高層會談共 同發表之共同意見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 6 月 21
日在上海舉行會談。雙方就金門用水之原則性問題交換意見,達成如下共
識:
金門方面希望通過兩會合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海協會表示,大陸有關方
面願給予積極回應。
兩會認為,金門用水攸關民生問題,通過兩岸合作解決金門居民用水問題
,有助於兩岸關係良性互動,兩會願積極全力促成。雙方同意依各自程序
協調主管部門積極推動,共同落實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