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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業者申請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每件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二百萬元。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