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廢
國立編譯館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3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附檔:
附表國立編譯館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基準表.PDF
附表國立編譯館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基準表.DOC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本條文有附件
第 2 條
國立編譯館(以下簡稱本館)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服務,應徵收規費,其範
圍包含本館大禮堂、國際會議廳、會議室及地下停車場。
前項場地設施使用規費之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