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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0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公共資源有效利用服務,應徵收規費,其範圍如下:
一、主題館、八K海洋劇場、潮境智能海洋館、區域探索館、典藏館門票費。
二、場地使用費。
三、停車場停車費。
本條文有附件 第 3 條
本館主題館、八K海洋劇場、潮境智能海洋館、區域探索館、典藏館門票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一。
本館各場地使用費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二。
本館停車場停車費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三。
本標準所定收費數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及其他影響因素等,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