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42 號
法官遴選辦法 (民國 111 年 02 月 14 日 )
本辦法各項成績之平均及百分比計算,均取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
各階段通過或錄取之最後一名,成績有二人以上分數相同時,均予通過或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