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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205 號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EN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民國 112 年 05 月 24 日 ) EN
輔導會為增進退除役官兵就業機會,得洽請有關主管機關舉辦各種考試,使退除役官兵取得擔任公職或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