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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附檔:
附表一 兼任股長相關類科及相關經歷.PDF
附表二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職務等級表.PDF
附表三 灌溉管理組織處長薪給表.PDF
附表四 三等十級灌溉工程人員甄試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類科.PDF
附表五 主任工程師相關科系.PDF
附表六 調派灌溉工程人員及灌溉管理人員甄試、考試類科、科別、學系及相關類科、職類.PDF
附表七 農田水利會職務職稱與灌溉管理組織職務職稱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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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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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7 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非依法令,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準用公務人員
行政中立
法,應嚴守
行政中立
,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違反者,應按情節輕重,依有關法規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