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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水利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3-5 條
執行機關興辦目的事業時,應依逕流分擔計畫辦理逕流分擔措施,並優先於水道用地、各類排水用地、公有土地或公共設施用地為之。
前項土地皆無法辦理而需用私有土地時,得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