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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會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 條
農會違反其宗旨或任務,其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解散或廢止其登記。
農會經解散或廢止登記後,應即重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