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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科長依其職掌,處理左列各事項:
一、關於本科計畫方案、工作報告之擬議編製事項。
二、關於本科法令疑義、解釋之擬議事項。
三、關於本科業務之策劃改進事項。
四、關於所屬人員之指導監督及考核事項。
五、關於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