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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59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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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594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EN
第 253 條
意圖欺騙他人而偽造或仿造已登記之商標、商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