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買到瑕疵商品

買到瑕疵商品

本案例是針對消費者買到瑕疵商品可能會發生的糾紛及相關法律責任,分別加以導引說明。
依據民法第354條第1項本文規定,賣方應該要擔保在商品移轉給買方的時候,不能有減損價值的瑕疵,也不能有減損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的瑕疵。一般消費者常買到的瑕疵商品,大部分與食、衣、住、行相關,包括購買瓶裝飲料,飲用後,發現有異物及異味;或購買衣服,穿著時,發現衣服為剪標品或有汙漬、褪色;或購買冷氣機附贈冰淇淋機,使用後,發現冷氣機或冰淇淋機不通電等。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本案例將導引您瞭解在不同情況下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