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是探討有關人民更改姓名、子女從姓及改姓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效果,分別加以導引說明。 依姓名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本名係指於戶籍登記時所使用之姓名,並以一個為限,以避免當事人行使權利負擔義務時產生爭議。又依據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規定,在國內設有戶籍國民其本名之證明為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替之。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本案例將導引您瞭解人民對於姓名之更改所適用法條及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