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偷機車或腳踏車,是為了給自己用,或是給別人用,在法律上的意義都是「基於不法所有意圖」。基於不法所有意圖,而將他人的財物拿到手,即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法益。 偷車庫裡的機車或腳踏車,與偷路邊的機車或腳踏車,最大的差異點是,車庫通常與住家相鄰,屬於他人住宅的一部分,或是具有門鎖、鐵捲門等防盜設備,行為人須闖入他人住宅或是破壞防盜設備,才可能偷到機車或腳踏車,對於他人的財產法益也會造成更大的損害。 依據行為人有沒有偷到機車或腳踏車,會產生不同的法律效果,請就下列選項加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