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酒醉駕駛造成被害人車輛等毀損,該行為在民事法律上稱為「侵權行為」,其可能涉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91條之2、第196條、第213條第1項、第3項事故車輛修復、貶值賠償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