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有效率的解決民事糾紛,法院設有調解制度以解決紛爭,所以鄰居可以就寵物吠叫問題向法院聲請調解,如果調解成立,飼主同意管束寵物吠叫問題,依照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規定,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也就是說,鄰居可以依照調解條款要求飼主約束寵物不得隨意吠叫,影響公共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