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方房屋租金,原則上不得超過土地法第97條第1項規定的法定上限,也就是不能超過土地及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的百分之十。如果租金有超過法定上限的情形時,房客有權拒絕支付超過部分的租金。 只是,租金沒有超過法定上限的情形時,如果房東要求調漲租金,依據「契約自由原則」自然應該得到房客的同意。如果房東沒有得到房客的同意就執意調漲租金,房客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則會因為租約中是否訂有租屋期限而有所不同,請點選以下選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