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遺產稅的申報期限是六個月,但納稅義務人因某些原因無法如期申報,如果原因屬於正當理由,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長。不過,同條第2項也規定,申請延長期限以三個月為限。除非是因為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其他特殊事由,才由稽徵機關依據實際情形來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