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如果盜錄信用卡資料或是複製密碼、信用卡進行盜刷等犯罪行為,由於店家與店員屬於民法第482條僱傭關係,在僱傭關係中,若受僱人侵害別人的權利時,依同法第188條第1項規定,店家與店員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