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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施工糾紛

住宅施工糾紛

若遇到鄰居施工造成空氣汙染,可向社區管理委員會反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如有此類情形,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依同法第47條,可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在限期內改善;如果期限內不改善者,可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