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而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規定,雇主不得因為勞工請公傷病假就因此扣發全勤獎金。 如果雇主的工資給付有違反上述法規情形,則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受傷了如何申請補助,請點選下列選項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