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學壞的青少年,仗著自己可能是加入幫派,或者是認識一些「靠山」,常會差遣同學甚至任意使喚同學稍有不從,即威脅、恐嚇或糾眾處罰的行為,這些舉動不但已經超出了開玩笑的範圍,甚至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使自己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