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遺產糾紛

遺產糾紛

若爸爸生前因弟弟「結婚」、「分居(例如買房子搬出去住)」或「營業(例如開店做生意)」而贈與財產,就必須將這筆錢加入爸爸的生前財產中,來計算兄弟的應繼分,在法律上稱為「歸扣」。依據民法第1173條第1項、第2項規定,除非爸爸生前贈與時有表示反對「歸扣」的意思,否則在遺產分割時,上述的贈與價額,應自弟弟的應繼分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