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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盜版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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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著作財產權,為著作人得以利用其著作的財產上權利,也就是一個著作具有財產價值的利用權能的集合,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出租權、改作權、編輯權及散布權等相關權利。

民眾若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規定,需負損害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上所受的損害,依同條第2項規定,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一但發現行為人是故意去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且情節重大,賠償額得增至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