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公司對於派遣勞工在勞動關係上屬於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條第3款規定所稱之雇主,所以派遣公司原本就應當維護職場性別平等對待,如果派遣勞工因為受到派遣公司性別歧視對待而受有損害的話,依照同法第26條規定,派遣公司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