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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問題

勞工退休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8條第4項規定,續提退休金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例如,九十九年七月滿六十歲的小凡,領取退休金後仍繼續工作,一百年的七月就可以再領取續提退休金,惟小凡到一百零九年七月仍不領取的話,則從九十九年七月到一百年七月的此筆續提退休金,則無法再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