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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災害勞工出勤問題

天然災害勞工出勤問題

天然災害不僅對於各地區的影響未必相同,針對同一地區,也不同時間也可能產生不同的影響。如果勞工住居所或正常通勤必經地區在天然災害過後出現交通阻塞甚至中斷的情況,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可以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比照天然災害發生時出現交通阻塞的情況而主張不出勤。與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主張不出勤的效果相同,勞工不需要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請事假,雇主同樣不得在事後要求勞工補請事假,也不得因此扣發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的全勤獎金、紀錄勞工曠職,甚至以此為由主張勞工構成同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而予以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