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之間,如對其他家庭成員使用暴力手段或用言語恐嚇,進而強迫對方與自己進行性行為,即使是配偶,也屬違反刑法第221條第1項規定的「強制性交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強制性交」的對象是未滿十四歲的家人、身心障礙者、或有進行施虐行為,則依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5款等規定加重處罰,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