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詐騙集團偽造不實債權向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民眾在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該支付命令即於20日屆滿時起確定。依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1項規定,支付命令確定後得為執行名義。債權人得持該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向執行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如扣薪、拍賣不動產)。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本案例將導引您瞭解在不同事件態樣下的法律效果及適用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