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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施工糾紛

住宅施工糾紛

若住戶占用社區內防火巷,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制止或按規約處理而不遵從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可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處理。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主管機關可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在期限內仍未改善者,可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