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撿到東西處理方式

撿到東西處理方式

所有人不在相當期間內認領遺失的東西時,依民法第807條第1項規定,警署或自治機關應將遺失的東西或其賣得價金交與撿到東西的人歸其所有。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以瞭解相關適用法條及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