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失蹤的父親有向親友借錢沒有償還,而又一直沒有父親的消息。由於法律上認為,父親和子女各自擁有獨立的人格,父親欠下的債務,不能要求子女償還。 不過,在父親失蹤後,子女可依據民法第10條規定成為父親的財產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