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懷孕婦女遇到惡毒老闆刻意調職轉到不利於孕婦工作的場所,藉此以逼退離職,但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1條規定,懷孕婦女如有較為輕易的工作可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減少工資。雇主如果違反者,依據同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將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