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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路徑:
家庭暴力
將家人軟禁在家、惡言相向
受害者在法律上可以得到何種幫助?
可以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
夫妻之一方遭受他方以言詞上的羞辱、謾罵,或態度上的冷淡,致生心理上的恐懼不安,其所遭受侵害的程度,則可能形成
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
規定為不堪同居之虐待情形,可作為向法院請求離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