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並預防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購買酒類,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商店必須以可辨識消費者年齡的方式販售酒類。 雖然網咖、餐廳及KTV不見得以販售酒類為主要的收入來源,但若這些場所有販售酒類時,也應該適用上述規定,詢問購買者年齡,並且檢查證件。若網咖、餐廳及KTV未遵循上述規定,將依菸酒管理法第55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且業者若不改善,將可每日處罰直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