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候或執行工作職務的機會,被同事毛手毛腳或開黃腔,可以循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6項規定雇主所設置的申訴管道提出申訴。雇主為員工的申訴,可依同法第32條規定建立申訴制度協調處理。假如雇主沒有處理好在公司所發生的性騷擾案件,可在向縣市政府申訴,對於縣市政府的處分有異議時,依同法第34條第2項規定,可以在十天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而如有不服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之審定,還可以逕行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