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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過期及問題食品

買到過期及問題食品

為了使食品更有賣相、增加香味、稠度或是為了防腐等等目的而加入或接觸於食品的物質就是食品添加物,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第3款有名詞定義。但是業者所添加的食品添加物如果是違反,除同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外,該條項其他款之一,像是該食品添加物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或是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時,則可加以處罰。

而且為了加強食品添加物的管理,所添加的食品添加物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依據同法第18條第1項所規範的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所以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2條規定,各類食品添加物的品名、使用範圍及限量,應符合該條附表一的規定。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將導引您瞭解相關適用的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