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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

有些青少年個性較為調皮,把各式各樣的惡作劇當作娛樂,特別是看同學出糗,或者是一群人一起從事惡作劇行為,以為這些事情很有趣,或誤認會促進同學間感情。但有時候玩得太過分,不但造成別人的困擾及痛苦,甚至會造成遺憾的結局。

就拿最常見的插筆、立可白在椅子上的惡作劇行為來說,同學不知道自己椅子上有筆,坐下的時候自然會坐到筆上,這時候他臉上的表情可能很驚訝,有可能還會跌坐在地上,更有甚者有同學會先故意把椅子挪開,讓同學坐下時落空,惡作劇的同學就可以取笑他。萬一這種惡作劇行為使同學因此受傷的話,就觸犯了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規定,如果造成了刑法第10條第4項各款的重傷情形,依據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規定有更重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