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老實的父親依民法第739條替朋友作保後被倒,雖然借錢的人不是父親,但如果朋友沒有還錢,父親也會因此背負債務。由於法律上認為,父親和子女各自擁有獨立的人格,父親背負的債務,不能要求子女償還。 不過,在父親失蹤後,子女可依據民法第10條規定成為父親的財產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