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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消費糾紛

禮券消費糾紛

若禮券上印有「截角無效」字樣,造成消費者的權利受到不合理的限制,無法達到其原先購買禮券之目的,而重大影響其權益時,消費者可主張該條款因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第2項第1款「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同條第2項第3款「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及民法第247-1條第1項第3款「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等強制禁止規定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