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科技進步,不但手機越來越高級,就連掌上型電玩也已經越來越普及,因此有不少學生會把手機、電玩帶到校園裡面打發下課時間,或者是跟同學一起連線對打。但是帶這種「高級」玩具到校園去,難免會產生一些原本沒想到的狀況,好比說同學把東西借去玩,以還沒破關、帶回家玩等藉口,借了不還。像這種借了卻不還的行為,除民事上有賠償責任外,極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35條第1項規定的「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