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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問題

離婚問題

婚前財產:
民法第1017條第1項前段規定,夫或妻之婚前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當夫妻離婚時,仍然可以各自保有自己的婚前財產。

婚後財產:
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各款規定,夫妻雙方各自因繼承、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皆不得列入分配,而由夫妻各自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