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抄襲或影印他人作品

抄襲或影印他人作品

學生如果跟同學或從圖書館借得原文書,利用家裡的印表機影印,依據著作權法第51條規定,供個人為非營利的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非供公眾使用的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的著作。如果僅影印一部分,如整本原文書中的幾頁,則在合理使用範圍內,將可能不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