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上常見的詐騙案件,詐騙集團通常都會把金錢匯入盜用的銀行帳戶來掩蓋騙得的金錢、財物,讓金錢流向變的複雜,進而使的警察機關追查犯罪變的困難;而該行為因為是利用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所以應該已經違反了刑法第339條第1項的詐欺罪,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除此之外被盜用帳戶的人,則可能因為有因為提供帳戶的關係,有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而成立同法第30條第1項的幫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