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配偶如果還沒取得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就要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就在服務單位投保全民健保,沒有工作的外籍配偶,就從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時起,隨同我國籍配偶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