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子郵件(E-mail)使用的普及,常有學生或上班族在徜徉網路之際,發現好文或好圖,就直接轉寄給好友。 不過,依據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著作的權利著作人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著作的權利。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將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情形。請點選下列選項,瞭解「合理使用」與「非合理使用」將可能所負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