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卡銀行為了提供持卡人購買商品的需要,以履行信用卡契約義務,但發卡銀行可藉聯合信用卡中心等組織,不用直接與特約商店訂立契約,卻可讓持卡人於特約商店內刷卡消費,因為發卡銀行與特約商店間並沒有直接的契約關係,很容易發生消費上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