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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從姓及更名

子女從姓及更名

關於子女從姓,96年5月23日民法親屬編修正前第1059條規定原則上應從父姓,如生母無兄弟,經父母雙方約定後,亦可讓子女從母姓。如父為招贅,則子女之從姓,與嫁娶婚相反。

後為順應時代變遷,保障男女平等,於96年5月23日修正後,子女從姓規定有重大變革,由原則從父姓,改為得從父姓或母姓。

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子女從姓或改姓相關適用法條及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