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交際」一詞來自於日本,最初指少女為獲得金錢、名牌服飾等財物而答應與男士約會,但不一定伴有性行為,類似於國內的「伴遊小姐」。不過,援交在國內已漸漸變成「少年或少女與他人為性交易」的代名詞,由於國內禁止在性交易專區外從事性交易,因此援交行為原則上也是被禁止的。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性交易指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也就是一方提供財物,要求他方作性交或猥褻的行為。對於性交易可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