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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道路障礙物問題

設置道路障礙物問題

參照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一般廢棄物的清理方式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如果家中出現體積龐大的廢棄傢俱、修剪庭院的樹枝等巨大垃圾,依據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民眾應洽請執行機關或執行機關委託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安排時間清除。

不過,有些民眾懶得通知清除機構,便把這些體積龐大的垃圾堆置在路旁,對道路通行及安全產生影響,這樣的行為除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外,也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行為。